1. 本校學士班修業及轉學生修業滿一學期,且符合交換學校規定條件者。但外國學生、僑生及陸生以不申請交換回所屬國家為原則。(赴國外就學期間需未符合畢業資格)。 2. 學生勞作每學期成績達70分以上。 ※前項領有教育部、本校及其他政府機關提供之獎學金之外國學生、僑生及陸生,出國交換期間需依照獎學金發放單位規定受領或停止受領獎學金。 |
1. 一律完成線上報名(請參考當年度甄選公告) 2. 繳交報名表件:應繳交之表格文件請參考項目『申請文件說明』 3. 報名日期:請見國際處訊息公告 4. 報名繳費:每人新台幣500元整(含行政處理、口試所需費用,報名繳交文件時一併繳交報名費;報名費為不可退費項目) *以上程序必須全部完成才算完成報名手續。 |
申請文件,除「教師推薦函」由國際處拆封影印外,請準備1份正本、2份影本,共計3份。 報名文件除規定項目外需另繳交推薦函一份,繳交文件列表如下: 1. 申請表(請於國際處網站「表格下載區」下載申請表) 2. 歷年學業成績單 3. 歷年班排名證明。 4. 擬申請學校的具體研修計畫 (每篇至少500字) 5. 語言能力檢定證明 英文檢定證明:TOEFL iBT或 IELTS 日語檢定成績證明影本(應含「合格証明」及「成績」共2頁) 6. 系所主任或任課教師推薦函乙份(請於國際處網站,「表格下載區」下載) 7. 個人參加國際教育交流相關活動及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優良表現之相關證明。 ※若以日文成績申請欲交換之姊妹校,請以中、日文撰寫,其餘國家請皆用中、英文撰寫。 ※提出語言證明時,請務必留意是否符合姊妹校要求之語言能力格,不符者無法受理申請。 ※上述文件請依序排放,請勿裝訂成冊,國際處恕不協助影印及列印。 |
1.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:依審查標準進行資料之審查,通過書面審核者,方能進行面試。 2. 第二階段面試:以語言能力、答題表現、個人特質為評分標準。
※ 面試放榜相關資訊,請參閱 http://oiep.thu.edu.tw/page4/super_pages.php?ID=page401&Sn=17 |
1. 不分年級,一律繳交全額東海大學之學雜費。 2. 無須繳交姊妹校學雜費,但須依照姊妹校規定之繳交其他就學相關費用。 3. 交換期間,仍然必須完成東海大學的註冊程序。 ※ 返國後,無論是否抵免學分,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學分費或學雜費。返國後注意事項,請參閱 http://oiep.thu.edu.tw/page4/super_pages.php?ID=page401&Sn=20 ※ 學費及獎學金相關資訊,請參閱 http://oiep.thu.edu.tw/page4/super_pages.php?ID=page401&Sn=19 |
交換學生須履行之義務,詳請參閱國際處 http://oiep.thu.edu.tw/page4/super_pages.php?ID=page401&Sn=78
※ 2018年簡章 【 PDF下載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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